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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曲靖市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引发高离婚率,甚至激化引发命案频发的实际,坚持以预防化解为重要渠道,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全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全覆盖、全周期、全方位分类评估、闭环管理机制,家庭婚恋类纠纷引发离婚甚至命案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为冲动离婚按下"暂停键",取得"管好一类、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2022年全市离婚率较2019年同比下降52.6%(从3.31‰下降至1.57‰),因婚恋纠纷、家庭纠纷引发命案从2019年的24起下降至2022年的9起,下降62.5%,家庭婚恋类纠纷引发命案得到有效遏制。
"一线排查+部门收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通过一线排查、部门收集做好线索收集工作,全量掌握婚姻家庭矛盾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发动基层干部排。村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县乡村组织领导机构,每月由村(社区)干部、妇联干部、社区民警等牵头带队,组织网格员、楼栋长、调解员、志愿者等力量12万余人次,深入到居民家庭、出租房屋、企事业单位生活区,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线索,先后收集各类线索3万余条。二是组织职能部门梳。建立县级完善风险隐患线索收集制度,各地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卫健、妇联、信访等7个部门,通过案件审理、接处警、离婚办理、纠纷调解、医疗救治、热线接听等,及时收集当事人关系紧张、扬言报复、威胁恐吓、家暴性侵等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纠纷信息,并填写《婚姻家庭纠纷线索报告单》,先后梳理报送各类线索7000余条。三是依托治理中心汇。建立乡级集中收单制度,基层干部在排查过程中能调处化解的及时化解,不能调处化解的形成问题线索上报至乡镇(街道)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将有关问题线索每月定期推送至县级社会治理中心,经梳理汇总后分批转办至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通过"上下汇总"做到200万余户家庭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分析研判+分类定级",多措并举防范在先。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部门间衔接沟通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作举措。一是组建"联评机构"专业评。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乡村两级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平台作用,成立由县乡两级政法综治、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社会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开展联合评估9000余场次,破除了婚姻家庭纠纷治理"单兵作战"。二是明确"诊断标准"开药方。结合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际,对基层排查发现、部门梳理推送的问题线索,根据矛盾性质、积累时间、冲突烈度、当事人情况及其他辅助信息,全面明确各等级风险的分类标准,详细制定评估标准,一事一研判,一户一档案。三是坚持"四色分类"定等级。依据风险等级、矛盾复杂程度,将婚姻家庭纠纷风险分为一般家庭(绿色)、低风险纠纷(白色)、中风险纠纷(黄色)和高风险纠纷(红色)4个等级,对排查出的高风险,一案一策,精准施策,努力防患于未然。
"分流交办+多元调解",风险隐患化解在小。针对矛盾纠纷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矛盾纠纷乡级中心分流交办、逐级联合调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指派分流全派单。根据不同级别的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及时提出预防处置意见,第一时间向有关责任主体分流交办调处化解和预防处置任务,指派或分流给不同的组织机构或工作机构进行调处。二是多元调处全化解。对一般纠纷(绿色),由所在网格进行动态走访,发现问题的,及时纳入风险家庭进行调处稳控;对低风险纠纷(白色),委派村(社区)调处或同级人民调解组织、矛调中心进行调解处理,必要时由司法所指派专职调解员或邀请职能部门人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对中风险纠纷(黄色),委派乡镇(街道)司法所组织力量进行调处或会同同级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派出所、法庭或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调处工作;对高风险纠纷(红色),由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开展调处化解,必要时可申请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协调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人员力量和技术支持,促进纠纷调处化解。三是调解责任全压实。建立完善领导包案、考核办法、追责问责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包案领导、配合单位、工作措施和化解时限,严守工作纪律、落实保密规定,确保指派分流的所有矛盾纠纷派单任务全部落实到位。
"动态管理+回访服务",风险隐患全面清零。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具有"易反复发作""症状顽固""调而了之"等特点,做好动态管理、配套后续服务,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一是动态化管理。对未调解成功的风险纠纷,坚持"一户一策"点对点做好疏导稳控等预防工作,告知法律服务途径,由低风险上升为中风险等级、中风险上升为高风险等级进行"升级"处置,做好疏导稳控等预防工作,同时根据纠纷发展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防范举措,降低冲突等级,防止纠纷激化,持续开展化解稳控工作。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将风险等级逐级下调为中风险纠纷、低风险纠纷或一般纠纷,进行跟踪稳控关注,逐步实现风险清零。二是常态化服务。各级各部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掌握动态情况,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巩固调解工作成效,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增进婚姻幸福,防止问题反弹、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精准化宣传。大力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事"释理说法;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重点加强面向农村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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