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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6月1日,重庆市成渝金融法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进一步加强三方交流协作,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2月,我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需要各方联动,加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实现更好的执法和司法效果。“前期,重庆和四川两地证券期货业协会相关调解组织协助成渝金融法院成功调解数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效果良好,节约了司法资源。”该院相关负责人说。“如今,成渝金融法院与重庆、四川两地证券监管部门建立合作协作机制,签订《协议》,许多涉证券纠纷的热点难点问题可以共同探讨解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资本市场秩序,助力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
据悉,《协议》共十六条,涉及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同治理、诚信监管等互动协作机制,代表人诉讼、专家支持、法治宣传等维权支持机制,以及在调研、研讨、培训、人才、党建等方面的五类交流合作机制。
《协议》在跨域合作的基础上,也表现出在信息共享、多元解纷、风险联防、执法联动、诚信监管等机制上的协同性。同时,在共同建立专家支持机制、深化法治宣传、课题研究、培训与人才交流、党建联动等方面拓展了合作内容,为交流合作的落实落地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投资者保护及资本市场规范,搭建三方常态化沟通联络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证券期货纠纷,打造“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同时,为充分发挥保护投资者作用,还将进一步完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机制,针对疑难案件,建立专家智库进行探讨和研究。三方将继续拓展合作范围,建立培训、交流、结对共建多种机制,以多形式、多元化、多领域的合作,促进各方在多个领域的双向提升。”成渝金融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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