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资料图)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42,788,82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454,846,212.48 元(含税)。
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以分配总额不变为原则,相应调整分
配比例。
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截止 2023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2,842,833,993 股,公司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997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一致。
月。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2,842,833,9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99974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3997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999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7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齐翔转 2,债券代码:128128)的转股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齐翔转 2”转股价格为 5.69 元/股,调整后“齐翔
转 2”转股价格为 5.5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齐翔转 2”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 206 号
咨询联系人:车俊侠 陈婉君
咨询电话:0533-7699188
传真电话:0533-7699188
八、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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